铜山法院保障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效果好
作者:铜山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11-05 浏览次数:694
本网徐州讯: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审功能,促进司法公正,铜山法院积极探索新思路,不断推出新举措,鼓励人民陪审员参与到诉调对接工作中,促进了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健康发展。
该院在调研审判活动中发现,人民陪审员来自各基层不同岗位,有着职业优势和了解社情民意的便利,易与当事人沟通、交流,便有计划、有步骤的安排陪审员与法官一起共同做好调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钝化矛盾纷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保障调解效果,该院做到了“四主动”,即开庭之前,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查阅案件的起诉状、答辩状、证据等诉讼材料,使人民陪审员能及时地了解案情,便于有的放矢,有针对性的开展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主动同人民陪审员商量调解方式和调解意见,听取人民陪审员的建议;在新的法律法规颁布之后,主动举办人民陪审员培训班,共同学习,及时充电,增强法律知识储备;经常性地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进行座谈,交流调解技巧和经验。
该院在审判工作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特点,让陪审员积极参与调解,真正发挥了审判员、监督员、调解员、帮教员、宣传员的作用,促进了民事案件调结率进一步提高,也提高了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截至今年10月底,该院18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调解案件532件,调解结案490件,调结率达92%,调结案件自动履行率更是达到了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