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中院“百名法官进百家企业”义务法律宣讲活动广受好评
作者: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7-01 浏览次数:1198
一、深入企业,贴近职工。近年来,淮安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大幅上升。在受理的案件中,涉及合同侵权,债务、劳务纠纷等类型的案件尤为突出。一些企业管理层和广大职工迫切地希望法院开展《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普法宣传活动。为顺应企业和职工的需求和呼声,淮安中院和淮安市经贸委决定在全市联合组织开展“百名法官进百家企业”义务法律宣讲活动。全市法院组成9个宣讲团、100名主讲法官,宣讲团由市中院薛兵副院长带队,分别深入清河、清浦等8个县区80家企业和市直20家企业,开展义务法律宣讲。百家企业中,既有淮特钢有限公司、淮阴卷烟厂等老牌企业,也有华尔润、韩泰轮胎等中外合资或国外独资企业;既有生产经营形势看好的企业,也有经营面临困境,甚至即将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近5000名企业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参加了当天的法律宣讲活动,义务法律宣讲活动受到企业管理人员和企业职工的普遍欢迎。
二、结合实际、以案说法。此次宣讲主要以《劳动合同法》和《合同法》为内容,采取以案讲法的形式,从已审结的案件中挑选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案例,深入剖析案件产生的原因、特点和相应对策,解答企业和职工疑惑的法律问题。宣讲期间,主讲法官深入浅出、析法明理,通过鲜活的案件解读法律法规,通过生动的讲解,普及法律精神。宣讲会场气氛热烈,参加人员认真听讲,积极思考,学法求知氛围浓厚。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何达平要求全体干部必须全部参加由淮安中院薛兵副院长讲授的《合同法》讲座,听讲人员的由原先的200人增加到300人左右;淮安洁丽莱公司职工在宣讲结束后,围着主讲法官咨询法律问题,时间长达两个多小时;清江拖拉机场的领导将法官的教案复印后向每一名中层干部发放,要求公司全体职工认真学习。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保证“百名法官进百家企业”义务法律宣讲活动顺利开展,活动开展前,市中院和市经贸委组织召开了由各基层法院院长和各县区经贸委主任参加的协调会议,并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百名法官进百家企业”义务法律宣讲活动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宣讲内容、时间、方式,提出了具体要求。此次活动受到了市委领导的肯定,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王友富书记在中院上报的文件上批示:这是一个创新、务实、可行的活动。望认真组织,卓有成效地开展,为我市政法各机关和行政执法单位均能开展这一活动提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