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法院四项制度加强审判管理
作者:响水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10-16 浏览次数:973
本网盐城讯:响水法院狠抓审判管理工作,坚持以制度管审判,制定和落实四项制度,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预警制度。设置案件排期审结表,对较长时间未审结的案件,在结案日届满前30天,每周两次向承办人发出催办通知,前10天网上红字警示。过去是当事人追着法官尽快结案,现在是法官催着当事人到庭诉讼。二是定期会办制度。每月召开院务会,必定研究审判管理工作,由分管审判管理副院长通报审判运行情况,各部门负责人上一月度审判工作,以及针对存在问题将要采取的措施。三是督办制度。对重点案件,实行院领导挂钩制度,由分管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参与案件办理。今年以来,由院长、分管院长参与办理的审理、执行案件就达到230多件。四是实行案件报结登记制度。凡是审判人员在网上报结的案件,均要到审管办进行书面登记,进行审核确认,防止虚假报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