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为了进一步深化审判管理改革,加强和规范庭长审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庭长在审判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审判管理效能,根据省高院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如东法院出台了《庭长审判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该办法从五个方面对庭长进行综合考核并用分值进行量化。一、案件质量管理占45分。此条从案件质量指标达标、开展案件质量分析讲评、开展法官案例分析讲评、开展案件复查工作、瑕疵、差错案件领导责任五个方面测评;二、案件效率管理占20分。案件效率从审限、上诉案件移送、审判信息录入进行考核;三、法官审判业绩管理占15分。审判业绩管理着重考核开展庭审观摩讲评和组织法官能力考评两个方面;四、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占10分。此条要求庭长开展半年和年度态势分析,其间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态势分析,自觉落实审判委员会关于态势分析决策意见并有具体措施。五、其他审判管理事项占10分。此条将重要案件管理、审判信息管理和审判管理培训归入其中。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并将其计入年终岗位目标考核业绩,作为庭长兑现奖惩、晋级晋升、奖先评优、评判履职情况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