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六项措施加强商事审判工作
作者:姬广勇 发布时间:2007-08-21 浏览次数:996
本网徐州讯:为认真落实全市民商事审判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商事审判的质效指标,促进商事审判工作水平的提高,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司法保障,铜山法院下半年主要采取六项措施加强商事审判工作:
一是建立案件讨论制度与业务学习制度。民二庭坚持每周三下午研究案件,对每一个需要判决的案件,所有审判法官共同探讨,发挥集体力量,避免个人偏见;坚持每周五业务学习,不断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保证及时、正确适用法律,提高业务素质,保证案件质量。
二是及时与上级法院沟通交流。对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和疑难复杂案件,及时向上级法院反映,符合请示条件的及时请示,其他疑难案件,可以以探讨的形式进行沟通,提出对策,虚心请教,争取达成共识,保证案件质量。
三是加强专题调研。组织向先进的法院学习,学习他们先进的工作经验,形成报告,在全庭推广,提高自身工作的开展。
四是积极开展“百日调解竞赛”活动和委托调解、协助调解活动。进一步在商事审判中提高主审法官的调解意识,多做调解工作,总结调解方法,创新调解路径,提高商事案件的调解率,从而提高商事案件审判质效;积极投入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活动中去,面对人员少、案件多的压力,充分利用诉讼外纠纷解决的平台,及时化解纠纷,力争案结事了。
五是抓好庭审观摩活动,提高庭审驾驭能力。由审管办组织对全体民商审判法官进行庭审观摩和能力考评,促进提高庭审质量,以保障案件质量。
六是进一步加强庭长、院长对案件的监督。认真落实庭长监督办案的规定,独任审判的放权和合议庭功能的强化不等于监督办案的虚化,庭长、院长一定要行使起监督案件的职权,严格法律文书的签发,把好案件质量的最后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