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体系,切实提高案件质量,新沂法院建立“四项”月通报制度:

一是建立立案审判工作月通报制度。由办公室每月月底对全院收结案情况、审判人员个人办案数、判决率、调解率、撤诉率、实际执行率等进行动态分析,向全院干警通报。

二是建立涉诉信访月通报制度。立案庭月底通报当月涉诉信访案件数、息诉案件数、息诉率,对未能息诉的案件及时通报原因及正在采取的措施。

三是建立卷宗评查月通报制度。审监庭对当月审结的案件,从程序、实体、法律文书送达、裁判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责令相关业务庭限期进行整改。

四是建立二审发改分析月通报制度。对每月二审发改案件,在原承办人写出汇报材料的基础上,由审监庭进行分析总结,并将情况向全院通报,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