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进一步规范立案、审判、执行环节的各类诉讼文书的送达,明确各部门的送达职责,近日,新沂法院根据三大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该院的实际,对各类诉讼文书的送达进行了新的规范。

新规范具体体现在:案件的受理通知书、原告方民事、执行的风险告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须知、廉政监督卡和自办案件的诉讼文书以及外地法院委托送达的诉讼文书等均由立案庭送达;业务庭送达应诉通知书、被告方民事、执行的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执行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以及在诉讼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诉讼文书等;法警队负责送达刑事案件的换押票、提押票、羁押票、逮捕决定书和民事诉讼、执行中的拘传票。

通过以上诉讼文书送达范围的确定,进一步规范了法院的送达行为,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同时新规范明确规定将诉讼文书的送达纳入案件质量的评查范围,由此能够有效的减少差错,保证案件的质量,提高司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