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创新调解方式初显成效
作者:张统全 发布时间:2007-07-24 浏览次数:1333
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创新调解方式初显效果,今年上半年,该院民一庭、民二庭案件调解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6.51个百分点。
一是电话调解。法官在电话通知被告领取副本时,同时询问被告意见,如被告对事实无异议,即可要求被告提出调解方案,法官认为该方案可行的,当即电话征求原告的意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通知双方在指定的时间到庭办理有关调解手续。
二是亲情调解。对于家庭纠纷案件,法官充分把握原、被告顾忌亲情,不愿把亲属关系搞得太僵的心里特征,着重围绕双方的亲情展开,多讲伦理道德,适当讲法律,说服双方互谅互让,化干戈为玉帛。必要时,邀请有关亲属到场,让他们适时发表看法,促使当事人和解。
三是结合调解。正面调解和背靠背调解各有优缺点,承办法官将两者结合使用。例如,在调解离婚案件的过程中,如正面调解时双方当事人互相指责,各不相让,那么就及时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头做双方当时人的工作;如果在分头调解的过程中,一方在个别枝节问题上纠缠不休,可再采取正面调解的方式,双方再坐到一起时,该枝节问题可能会因提出方的放弃或对方的接受而迎刃而解。
四是外围调解。对于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法官充分利用当事人的社会关系,从外围做调解工作,即选择比较通情达理并在当事人的心目中具有一定威信的人出面作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