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指引下,滨海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行政审判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与着力点,通过审判手段积极参与社会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诉权,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行政审判工作不断发展进步。

  制定行政审判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方案。通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全庭干警紧紧围绕工作方案,凝心聚力,找准行政审判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角色定位。2012年第一季度,与政府法制办联手,指导行政机关积极接受诉前协调化解矛盾纠纷5起,妥善执结1起在辖区有重大影响的行政非诉案件,受到群众的好评。

  通过行政审判提升服务沿海开发工作力度。妥善审理涉及沿海开发行政案件,重点加强因沿海港口建设、城市、交通和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引发行政诉讼案件的司法应对,做到既支持政府依法行政,保障沿海开发建设顺利进行,又防止投资建设过程中,损害群众及企业合法权益的情形发生,助推县沿海开发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的双向互动。采取月提醒、季分析、年报告、个案提出司法建议形式,加强对案件类型、特点、原因、趋势等作出研判分析,总结行政争议成因及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建议行政机关改进举措和加强对某个行政执法领域的风险评估,为行政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诉讼与诉讼外纠纷解决的衔接机制等出谋划策,提高行政机关社会管理决策的科学性,促进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的双向互动,改善行政审判司法环境。2012年2月,滨海县委书记王斌书面批示肯定了滨海法院行政审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