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缺钱打起了身边人的主意,90后李某女孩利用身边好友的“弱点”,十数次敲诈好友2万多元,对方在万般无奈之下,到派出所报案,经民警初步调查,李某立即浮出水面。日前,太仓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

 

李某自幼就无心读书,学习成绩一直不好,读到高一就不想再继续念下去了。之后,李某开始在社会上游荡,时间不长,便交上了男朋友,由于双方花钱大手大脚且无经济来源,于是经济开始紧张起来。经李某苦思冥想,最终想起来了一条“发财捷径”。因为她的好友陈某曾被带出去做过小姐,后来半路跑了出来。于是,李某于去年4月注册了一个QQ,以他人身份与陈某聊天,恐吓她出钱解决“麻烦”,并交代把钱交给“好友”李某,否则对她家人不利,胆小的陈某不知这是个陷阱,于是十多次按照对方的要求汇钱“消灾”,但用去2万多元还是不太平。无奈之下,去年10月,她只好到派出所报案。经民警对聊天记录的调查,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李某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承认了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李某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且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法院依法对其减轻处罚。鉴于其有悔罪表现,其家属亦承诺对其严格教育和监管,所在社区也愿意接受其为社区矫正对象,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故法院决定对其适用缓刑。李某作为未成年人,未能得到良好的学校教育,缺乏正确引导和有效监管,交友不慎,逐渐养成不良习性,最终误入歧途。经过法庭教育,李某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希望法庭从轻处罚。法院综合各种量刑情节,最终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