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一患者在接受“黑诊所”里的“土医生”治疗后反添新伤。近日,徐州市丰县人民法院依法判令王朝军赔偿患者张知会医疗费等经济损失5944.95元。

415下午,54岁的患者张知会到没有行医执业资格证的王朝军处治疗。他虽然知道王朝军并非医生,但却听信他人宣传。王朝军为张知会的右臀部肌肉进行了注射后,张知会突感右腿下半部麻木,更为严重的是腿连抬都难以抬起来。张知会经医生诊断为右腓总神经损伤,共住院9天。徐州市医学会专家会诊意见为:“右腓总神经损伤原因多种,局部注射是常见原因。”法院庭审查明,王朝军无医疗机构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进行的诊疗活动属于非法行医,其即是社会上通常所称的乡村“黑诊所”里的“土医生”。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39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王朝军在无行医执业资格的情况下进行腰椎间盘突出症的治疗,在对患者张知会右臀部肌肉进行注射后,造成其右腓总神经损伤,应承担主要责任(90%),张知会明知王朝军系非法行医,仍叫其治疗,应自行负担10%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