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宿迁讯:1228下午,中共江苏省宿迁市委书记张新实同志主持召开了中共宿迁市委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作出了向刘继军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刘继军同志现任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该同志1990年调入法院工作,年年被院里评为先进工作者,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2001年被省高级院荣记个人二等功,2006年被宿迁法院推荐为江苏省第三届“十佳法官”候选人;他所在的刑庭2005年被江苏省高院评为“创安先进集体”、2006年被江苏省高院批准为“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

刘继军同志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从1995年底开始独立办案,审结各类案件近1500件,实现无一件错案,无一件超审案,无一件引起当事人信访投诉。2005年因患肝癌两次住院手术,仍然坚持上班。刘继军同志与病魔勇敢抗争和爱岗敬业的感人事迹先后在《人民法院报》以及《宿迁日报》、宿迁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刊播后,在宿迁市各级机关和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200611月,市委政法委专门行文向市委请示,将刘继军同志作为政法战线上的创业典型进行学习、宣传。市委常委会经研究,一致同意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向刘继军同志学习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