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心释法析因果 真心劝解息申诉?涟水法院大东庭判后释法成功化解一申诉案件
作者:刁永祥 发布时间:2010-01-15 浏览次数:377
本网淮安讯:2009年1月,原告刘友兰起诉被告胡福兰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大东法庭经过审理,判决被告胡福兰赔偿原告刘友兰医疗等费用1000余元。判决后,胡福兰未提出上诉,在进入执行程序后,胡福兰向上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认为原判不公。市中院受理后,要求原承办单位做好再审受理前的释法与息诉工作。
大东法庭接到批转件后,在当天即调出原审卷宗,仔细审查原判决,在确认原判无不当之处后,与申诉人取得联系,与申诉人约定第二天见面沟通。次日,该庭原承办人、庭长、书记员一起与申诉人及其家属座谈,详细了解申诉人的理由与原因,通过了解得知,申诉人对与原告间纠纷并无异议,申诉的主要原因一是与原告间矛盾较深,心里不愿赔钱;二是对法律知识的不了解,三是申诉并非其本意,是律师代为办理。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法庭人员从法律规定到道德规范,从事实认定到法律适用,从邻里关系到社会和谐,从自身利益到公平公正,通过多方位、多角度与申诉人近五个小时的讲法析理,终于让申诉人认识到法院判决适当,表示服从判决,不再申诉,并当场写下撤回申诉申请。
至此,一起申请再审案件,从接到上级法院批示起,只用了二十多个小时便成功息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