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元月11日,以省法警总队马永根副总队长为组长的省法院安全检查组在市中院法警支队曲少华支队长和相启平政委的陪同下,对徐州市泉山区法院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各项安全保卫措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和实地查看,检查组一行对泉山法院采取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安全保卫措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近年来,泉山法院十分重视法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先后成立了司法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和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分别由一把手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法警队为具体实施部门,具体负责落实各项司法安全保障措施和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在日常督促检查方面,一把手和分管院领导经常深入到安检、法庭以及其他重点要害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当即责令其整改并记录在案,事后分别在院务会和全院干警大会上进行通报,以提高全体干警的安全保卫意识

与此同时,不断加大安全保障的投入,在法院入口处安装了安检仪器,配备了金属探测仪、电子存包柜,在审判区与办公区设置了门禁系统,在全院25个审判法庭配备了声音采集、影像摄录等设备,在信访接待室、立案大厅、法庭、办公楼走廊、档案室、车库等重点要害部位安装100余个摄像头,摄像头的使用、控制与录像均为网络自动化控制,并与灯光管理系统相联动,从而实现了法院内部及外围的24小时不间断录像,为法院的安全和突发事件的取证提供了可靠的物质保障。

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先后修订和完善了《司法安全工作管理规则》、《司法警察安全检查细则》、《武器和警械管理规定》、《司法警察押解行为准则》《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法警协助执行规定》、《法警巡逻和警卫制度》、《安保联动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进一步明确了法警安检、巡逻、值庭、押解和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职责,实行安全保卫责任一票否决制,狠抓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从而保障了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