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吴江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在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的同时,通过科学、规范的管理,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三大作用,让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大显身手,取得明显成效。目前,该院共有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民陪审员53名,分布在全市的各行各业,2009年共参与审判案件7131320人次。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经常会遇到一些非法律的专业性问题,有的直接影响到证据的认定,而这往往又是做出审判结论的重要依据。对此,人民陪审员协助法官开展证据认定工作,有利于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人民陪审员助推作用的发挥,有效促进了司法的公正。 

同时,人民陪审员协助法官做好调解工作,缓和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较好地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桥梁纽带作用。吴江法院利用人民陪审员长期工作生活在基层、情况比较熟悉和做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让他们积极参与案件调解,利用一切时机向当事人解释法律、解答疑问,引导当事人正确对待诉讼,真正达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效果。

人民陪审员的参审,也是对法院工作的有效监督,对提高司法公信也有着独特的作用。通过科学、规范的管理,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审判权,在案件合议时让人民陪审员充分参与并发表意见,有效避免“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象,调动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将司法的人民性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