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苏州虎丘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最高院关于清理执行积案相关的工作要求,创新机制,拓宽思路,完善手段,穷尽措施,变“难点”为“亮点”,清理执行积案战果显著。第一阶段清理中,对上报最高法院的46件积案及报省高院的267件积案,已分别完成50%的和88.34%清理率。在第二阶段清理的1063件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实际执结235件,其余案件均完成 “四查”工作,清理率达到100%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做到清理积案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上级精神,迅速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类制定措施,合理调配司法资源,要求全体执行干警统一思想和认识,集中精力攻坚破难,切实完成清案任务。同时要统筹兼顾,利用该活动进一步激活和推进执行威慑联动的长效机制,做好新收案件的执行工作,确保良性循环,防止边清边积。

二是创新执行方式,做到清理积案与提升执行水平结合。积极创新改变传统执行方式,在清案活动中强化舆论宣传作用,与宣传部门密切联系,通过标语宣传、新闻报道、媒体曝光、发布悬赏公告等方式,加大对被执行人的震慑力度,为搞好集中清理积案活动建立起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探索忠告通知,倡导和解;情法并重,促进和解;情理兼施,迂回和解;找准焦点,力求和解;彰显法威,促使和解;以案说法,示例和解;上门服务,感召和解;跟踪督办,落实和解的执行和解方式,节约司法资源,减少执行成本,有效地提高案件的执结率。

三是巧用执行救助,做到清理积案与服务三保工作结合。认真落实中央、省委“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注重工作实效,积极争取案件实体终结。在执行清案活动中,针对穷尽执行措施后仍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生活十分困难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通过发放执行救助基金的方式,予以解决申请执行人实际生活困难,清案活动以来共计发放执行救助基金15余万元,申请执行人均同意案件实体终结。

四是关注群体纠纷,做到清理积案与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加大执行力度,讲究执行方法,加大对群体性纠纷的清理力度,体现法院执行工作对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的关注,坚决做到不出现由于法院执行而引发新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努力运用司法智慧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本次清案中,虎丘区法院仅用3天时间就执结一批群体性追索劳动报酬案件,为142名职工执行到位90多万元工资和社保费用,积极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