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位工人从法官手中喜领补偿款
作者:王美荣 徐海燕 发布时间:2010-01-11 浏览次数:532
本网南通讯:“钱拿到了,拿到了,这下可安心回家过年了。”陈某边把刚领到的银行存单揣在怀里,边乐滋滋地告诉旁边的工人。1月7日下午,33位工人从港闸法院法官手中领到了总计36.5万元的补偿款。
2008年11月,因市政建设面临拆迁,南通港城纺织有限公司停产并与陈某等33名工人解除了劳动关系。2009年1月,工人向该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企业给予每人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加班工资等合计六十余万元。仲裁委审理后发现企业与21名工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另12名工人未签合同,故裁决企业应补偿每个工人从28000元到5000元不等的各项补偿款。裁决后,企业与工人均不服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开庭审理时劳资双方情绪对立,工人指责企业多年来克扣工人工资、加班费,劳动合同仅签了一年,之后并未续签,而仲裁未给其计算双倍工资,裁决的补偿数额太少,而企业则认为部分工人带头罢工造成企业停产损失巨大,拒绝给付补偿款。承办法官审理后,多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通过耐心细致的法律宣传和做双方思想工作后,企业负责人和工人终于对补偿数额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
为方便工人领取补偿款,港闸法院还特地到银行为每个工人办理了存单,33名工人依次领取了盼望已久的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