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令人哭笑不得的案件,女老板因为原告多次催要货款觉得面子上挂不住,为了一口气竟任性地一直拖欠着款项,现该案终于在大冈法庭的调解之下圆满解决了。

  被告陈某是个女老板,在安徽合肥从事活动房工程加工安装等业务,2010年陈某多次从原告孙某处购买相关材料,自2010年至2013年期间内,陈某分几次偿还了货款,但是至2013年春节期间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并在盐都区公安局农村经济开发区警务室达成调解协议,但是后来陈某并未按期履行,故孙某诉至法院。盐城市盐都区在2013年9月20日受理了该案,并于同年10月31日、11月1日在大冈法庭两次开庭审理,最终于2013年11月1日双方在法庭的调解之下达成了调解协议。

  但是这个美女老板并没有按期履行还款义务,于是孙某于2015年3月23日向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陈某一直在外做生意,申请人也无法提供相关的财产线索,案件并没有进一步的发展。终于在4月17日的中午,孙某突然来到法庭请求法庭随其去找陈某,承办人二话不说带着书记员、法警顶着正午12点的太阳空着肚子立即就随申请人去找陈某了。果然,陈某在其父母家刚吃完午饭,看到公务人员也没有反抗逃避的意思,随着承办人员来到了大冈法庭。经过承办人的了解,原来陈某并不是不想还款,只是心里憋着一口气,因为申请人孙某起诉前后曾多次至其工程上催要货款让陈某颜面上挂不住,确实资金链上也出了一点问题,但是也是一口气憋着所以才拖欠着货款。经过法官的劝说,申请人也终于明白了其中的缘由,在法官的调解之下,两人终于释怀了。至此,任性女老板也偿还了拖欠了五年的货款。

  法官提醒:买卖合同签订需谨慎,货款也应及时结算,也只有这样生意关系才能稳定发展,且催要债务的方式需合法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