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近年来,滨海法院立足实际,发挥职能,在服务群众上狠下功夫,实行四项新举措,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服务质量,增强了司法公信力,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试行导诉制度。设专职导诉员一名,负责帮助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起草法律文书,进行诉前案件分流,引导当事人办理立案的相关手续,告知诉讼风险,指导举证,告知或引领当事人到相关部门或审判法庭等工作。导诉制度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进一步方便了当事人诉讼。

二是充分发挥诉前调解职能,构建“多元化、社会化、专业化的大调解格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据统计,自20071019成立诉前调解服务中心以来,成功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3000余件,今年我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80.25%,大大减轻了执行工作的压力,受到了当地政府和群众的一致好评。经编办同意,我院诉讼调解服务中心机构成功单列。

三是设置便民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及妇幼、老弱、残疾等弱势群体诉讼案件优先审查,优先立案,对于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据诉讼费收费办法和上级法院的有关规定,依法及时采取诉讼费减、缓、免措施,确保每个人都能打得起官司,有效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四是规范干警立案文明用语和行为举止。在立案大厅设立触摸屏查询系统、公益宣传LED屏各一个。规定干警上班期间一律统一着装、佩戴小徽章,保持坐姿端正,禁止不文明用语和行为的出现;为干警配备了群众监督牌,方便来访者对法院服务质量进行即时监督,树立法院文明窗口单位的高效优质服务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