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法院四项措施提升司法公信力
作者:尹德元 发布时间:2009-12-10 浏览次数:471
本网无锡讯:为实现司法为民,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江阴市法院依托正在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开拓创新,多措并举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提升了法院的公信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着力加强对干警的司法公信理念教育。理念是行动的先导,该院紧紧抓住这一主线,通过加强对全院干警的司法公信理念教育,着重解决了一些法官在执法理念和履行职能上公信意识缺乏、宗旨意识淡薄的问题。进一步夯实服务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基础,增强了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证了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着力完善公开、公平、公正审判机制。该院为保障公正裁判,继续完善人民群众旁听案件庭审制度,并逐步建立了裁判文书和诉讼档案公开查询制度,实行了裁判文书和执行案件信息上网公开制度。通过上述措施,加强了审执工作的公开,使人民群众更加信任司法裁判。
三是切实增强司法工作的便民、利民、亲民。该行为保障司法便民,加强和改进法律释明工作,加强了对当事人的风险提示、诉讼指导和判后说理、判后答疑等,帮助当事人掌握诉讼知识,进行诉讼活动。该院还着力完善了民意表达和社会互动,健全了与人大代表、政委委员联络沟通机制,畅通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多渠道、大范围的互动沟通平台,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着力完善法院审判工作管理。该院积极探索建立以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为核心的审判管理体系,以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业绩考评为核心的队伍管理体系,通过科学管理、统筹兼顾,推进了审判工作的有效开展,促进了司法公信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