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维扬法院四项措施妥处涉房维权案件
作者:扬州市维扬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12-02 浏览次数:424
本网扬州讯:近年来,维扬法院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化解消费者涉房维权纠纷,取得明显成效。2007年以来,共审结该类案件300余件,调撤率达75%,无一涉诉信访,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加强业务学习。定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政策,研讨案件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实务问题的研讨,拓宽思路,开阔视野,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注重法律宣传。与辖区内多家房屋开发商座谈,面对面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剖析近年来涉房维权案件成因,强化开发商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
三、发挥调解职能。积极开展诉讼调解,分流事实清楚的案件委托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专业特长与职能优势,与审判力量形成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四、关注弱势群体。充分考虑消费者相对于房屋开发商,在经济实力、知识结构、协调水平等方面的弱势地位,从文书送达、证据收集、法律释明等诉讼环节,全方位给消费者提供便利,减轻其讼累,以保证消费者维权充分、及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