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法院执行局“四项举措”全力打造“廉洁司法示范庭”
作者:周修俊 发布时间:2009-12-01 浏览次数:450
本网南通讯:廉洁司法示范庭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我院执行局在院党组的统一部署下,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全力投入,扎实开展“廉洁司法示范庭”的创建工作。通过数年创建工作有力开展,逐步形成风清气正、文明高效的崭新局面。建院五年来,执行质效主要指标一直处于全市基层法院前列,执行队伍始终保持“零投诉”“零违纪”记录,执行局相继被南通中院、省高院确定为“争创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2008年被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三等功”,廉洁司法示范庭创建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加强学习,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为扎实有效地开展“争创廉洁示范庭”活动,近年来,我局结合各种主题教育活动,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的学习计划,积极引导全局人员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及创建的标准和要求,切实激发内在动力,增强在廉洁司法方面争先创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除安排常规的学习外,我们还组织执行干警到南通监狱及南通市纪委办案点等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特殊”的学习,要求他们常照“正冠镜”,时刻对照看问题;常拿“放大镜”,小的放大觅问题;常举“望远镜”,远的拉近寻问题;常用“透视镜”,深入实质查问题,切实增强廉洁司法主观能动性,为“廉洁司法示范庭”的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建章立制,从源头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制度建设是廉洁司法的保障,我们始终坚持以制度促管理,以管理促公正。自建院以来,我局除组织全体执行干警认真学习最高法院制定的“五个严禁”及上级法院和我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外,还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了若干项工作制度。如为倡导阳光执行,我局出台了《关于执行公开的若干意见》,让当事人充分行使知情权,真正做到了以公开促规范,以规范促公正。针对其他法院屡屡在执行款物交结管理环节出问题的情况,我局创造性地提出了“付款初查、领导核查、财务复查、台帐备帐、纪检监查”等五查制度,完善的制度、严格的监管、严谨的作风使我院执行款物交结管理工作呈现出规范、透明的氛围,也从源头上阻止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为顺利开展“廉洁司法示范庭”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三是强化管理,使“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在“廉洁司法示范庭”创建活动中,我院执行局负责人始终确立管理出效益的理念,强化局务管理,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切实落实“一岗双责”。一是与执行干警签订廉洁司法岗位目标管理责任状。建立局长对干警负责的内部监督机制,有效落实局长对干警的廉政监督工作,强化全体同志责任感;二是开展与执行干警定期谈话活动。通过每季度至少一次的促膝谈心,了解干警思想状况,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进提醒和制止,以防微杜渐。三是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内外的管理。我们除了加强对执行干警在工作期间的管理,还主动延伸管理触角,强化对执行干警八小时之外的管理,禁止执行干警出入高档娱乐场所,禁止与律师及案件利害关系人进行不当交往等。四是强化督查。在积极配合院纪检部门督查的同时,我们还聘请每位执行干警家属为廉政监督员,协助法院对干警八小时之外的活动进行监督。
四是拓宽监督渠道,建立执行队伍建设的联动机制。为拓展廉洁司法的监督渠道,我局主动向社会作出了执行工作七项承诺,即依法执行、公开执行、公正执行、廉洁执行、文明执行、效率执行、穷尽执行,公布监督电话,新闻媒体广泛进行了宣传,并将七项承诺印制成小卡片发放到每个当事人手上。从而使我们整个执行工作置于社会的广泛监督之下,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另外,我院纪检部门和执行局每半年对案件的当事人进行一次回访,听取他们对执行人员在是否规范、文明、廉洁执行等方面的反映。每半年到所辖乡镇、驻区机关了解情况,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执行工作的意见。通过回访和走该活动,多方面收集执行队伍建设的信息,对发现的问题必须迅速自查,立即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结果,以促进执行队伍的建设。
通过几年来争创“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的有效开展,执行干警廉洁意识进一步增强,执行质效指标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今后,我们仍将在原来创建基础上,高点定位,以更饱满的精神状态一如既往的开展“廉洁司法示范庭”创建活动,全力打造一支风清气正、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执行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