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为深入贯彻全国法院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会议精神,近日,南通中院在深入组织调研的基础上,专题召开党组会,研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构建化解行政争议联动机制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法院科学发展的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采取“三项措施”全面贯彻最高法院会议精神。

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审判“一把手”工程。该院在第一时间召集各基层法院一把手院长、分管副院长开会,马志相院长指出,行政审判对象特殊、作用特殊,凡涉及南通经济建设的大局中的重大行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一把手”院长要亲自出面协调,积极为行政审判排忧解难,撑腰打气。另一方面,要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增强审判人员的廉洁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推动审判工作良性发展。

二是专题调研全市行政审判工作。明年,正值《行政诉讼法》施行20周年,该院下发通知,对近年来全市行政诉讼不予立案、重大涉诉信访、复议与诉讼的衔接、化解行政争议联动、行政审判争取党委、人大支持等五个方面开展专题调研,有效解决行政诉讼“起诉难、化解难”问题,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对行政诉讼法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为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监督和支持。

三是多措并举优化司法环境。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是一项系统工程,尤其是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敏感性、群体性行政诉讼,只有在市委的统一领导调配下,相关职能机关、部门协同参与,才有利于形成化解矛盾的合力。为此该院要求全市法院主动要主动将行政审判置于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之下,并提请将化解行政争议体系纳入市委统一领导,并通过依法开展司法审查和公正高效的审判,争取行政机关的支持配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不断提升行政审判的权威与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