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逛时“顺手牵羊” 未婚妈妈带女受审
作者:杭群英 蒋惠亚 发布时间:2009-11-27 浏览次数:623
本网无锡讯:十七岁的少女应有着花一样的青春,但小花却迷失了人生的方向,不仅早早当上了未婚妈妈,还因一时偷窃之念触犯了刑法。日前,宜兴法院对17岁的小花以盗窃罪单处其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小花来自江苏淮安,她读到初一时就辍学在家,后出来打工,期间认识了比自己大8岁的小勇,并跟随小勇来宜兴。同居后小花就有了身孕,当电焊工的男朋友接些零活做做,维持两人的基本生活。小花则在家无所事事,有时就在附近与人闲聊。2009年8月的一天,挺着大肚的小花到他人店内闲逛,看到店内有一手机时竟头脑发热,趁店家不注意之时拿走了这款诺基亚5000型手机。之后,她以同样的手法,顺手牵羊他人两次,分别窃得现金1500元和50元。
开庭时,小花的女儿快满三个月了。庭审中,小花表情木讷,却不时回头看襁褓中的女儿。在法官问到“你这样做今后怎么教育你的女儿?”时她流泪了。法院经审理当庭作出了判决,以盗窃罪单处其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案件虽然结束了,但给人留下了沉重的思考。从本案来看,小花不仅触犯了刑法,还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在没有达到法定婚龄的情况下就未婚生育了一个女儿,留下了诸多的社会问题。固然,小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但家庭、社会同样要负起责任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社会观,让他们都有一个健康、快乐、正常的人生。(当事人小花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