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法院采取三项措施认真落实“人民法官为人民”要求
作者:黄海燕 张邢霖 发布时间:2009-11-26 浏览次数:428
本网南通讯:南通开发区法院以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切入点,切实采取措施,全面落实“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要求。
一是不断增强司法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所有公开审理的案件,均在立案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方便群众参与庭审,监督法官的庭审作风情况;继续随案向当事人发放“五个严禁”监督卡,让当事人了解法院工作中详细的廉政规定内容。
二是不断增强工作互动性,保障群众的参与权。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将陪审工作落到实处,有力地促进司法公正;落实案件庭审旁听制度,选择有典型意义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群众代表旁听案件庭审过程,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落实群众参与案件调解制度,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发挥人民调解员在调解中的作用。
三是不断提高汇报主动性,保障群众监督权。落实民意沟通制度,公布“五个严禁”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确保监督渠道畅通;在开展法制宣传、走访乡镇人大代表的过程中,广泛听取群众及代表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拉近与群众的感情距离,增强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