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近日,淮阴区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胡某被依法判处管制一年。
2009年5月6日17时许,被告人胡某听说其舅舅沈某被本区新渡乡的徐某(男,40岁,本案被害人)发生矛盾。随后和他人找到徐某。在徐某邻居家屋后找到徐某,被告人胡某和徐某发生争执,被告人胡某用拳头击打徐某右眼部,并与他人一起对徐某实施殴打,致徐某右眼框内侧壁骨折。经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法医鉴定属轻伤。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宁海路75号 邮编:210024 信访/查询电话:12368 投稿信箱:jsfyxwb@163.com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苏ICP备05011424号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