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司法能动作用 推进脱贫攻坚进程
作者:龚春光 发布时间:2009-11-11 浏览次数:1222
近年来,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在全县上下积极投身沿海开发建设的热潮中,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以服务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为提升服务“三农”水平的重要抓手,积极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为该县早日迈进“大港时代”提供助推力,取得显著成效。今年以来,滨海县委书记王斌先后三次批示肯定滨海法院工作。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精心组织筹划
一是切实转变工作思路。 根据法院工作职能,滨海法院党组作出实施法律脱贫的决定,帮助各贫困村、贫困户破解经济发展中的法律难题。该院以送法进村组活动为载体,以物质帮扶贫困户为支撑,以理清发家致富思路为目标,大力宣传与贫困人群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迫切需要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贫困人群的法律素质。在“法律扶贫”的同时加大思想帮扶力度,帮助他们树立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跳出导致贫困的固有思维模式。
二是切实加强调查研究。针对近年来滨海加快脱贫攻坚步伐的实际,该院专门组织 5 个基层人民法庭分别深入辖区村组,了解贫困村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法律需求;加强对全县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在审判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的分析研判,以工作简报、情况反映等形式及时提出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参考。
三是切实明确目标任务。 该院将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强化每名干警均是服务脱贫攻坚责任人的观念,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将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内容细化分解至全院各部门,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院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年底统一考核,“法律脱贫”和结对帮扶部门或个人未完成当年帮扶任务的,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当年全部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的,在年终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
二、创新机制,上下联动,加快脱贫步伐
一是成立组织协调机构。 该院专门成立以一把手院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服务脱贫攻坚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在民一庭设办公室,负责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对服务脱贫攻坚工作每月一检查,保障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建立项目预警机制。 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建立项目预警防范机制,对重点贫困村组脱贫攻坚项目的经营状况逐一梳理分析,主动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加强对项目经营风险排查,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40余条,为赴贫困村创业的大学生村官化解经营风险 5 起,保障了脱贫攻坚项目安全无风险运营。
三是开展预约上门服务。向全县285 个行政村公布法院各审判业务部门联系方式和值班电话,对重点贫困村组实行电话预约服务制度,建立预约交流沟通平台。对贫困户的法律问题由帮扶部门当场负责解答,对涉及脱贫项目的相关问题由业务庭及时分析研判,并根据项目和贫困户或贫困的需要,随时提供上门释疑解难,提供法律服务。
三、坚定信心,大胆作为,务求工作实效
一是发送“法律读本”提供普遍性服务。 编印《服务农村培训简册》向贫困村民发放,告知其维权途径,引导贫困村民诉讼;积极开展送法进村组活动,制作版块到农村巡回展览、赴村组散发法律宣传手册、法律传单;开展婚姻家庭等各类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建立法制宣传画廊。近年来,该院组织干警赴贫困村组开展法制板块巡回展览 60余场次,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10000 余份。
二是实施“一户一策”提供个性化服务。 积极开展“百名法官进百村”活动,组织全院132 名干警和全县100 多户贫困户直接挂钩,开展结对帮扶工作。自2008 年以来,向结对帮扶对象捐赠款物 40000 余元;班子成员带领相关业务庭室负责人先后走访县内生态养殖基地、大棚种植基地、农牧业基地,根据不同项目的管理模式和经营特点,为其量身定制防范化解经营风险方案,提供“一户一策”的个性化服务,特别注重为脱贫攻坚项目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存在的经营风险提供咨询意见,受到贫困村的好评。
三是设立“服务基地”提供辐射式服务。 积极争取省委驻滨扶贫工作队和县农办的支持,在通榆镇刘簖村、滨淮镇长兴村设立两个服务脱贫攻坚基地,每个基地配备审判台、车辆、电脑、桌椅、电话等办公设施,大力开展诉前调解、巡回审判、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用“以案析法”、法律咨询、案件故事等形式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介绍,大力开展通榆刘簖、滨淮长兴两个法律服务基地的宣传工作,使得两个服务脱贫攻坚的窗口广为人知,扩大影响力,增强服务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效性;充分发挥两个基地的典型带动作用,以此为基点向周边村组辐射,其中,滨淮镇东罾等村连续三年实现“零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