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雨花法院以精细化管理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落实
作者:南京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11-11 浏览次数:469
本网南京讯:今年以来,南京雨花法院按照省市法院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工作为契机,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建立健全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机制与制度,机关作风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队伍的整体素质在不断提高,全院干警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有了明显的变化。
一是有效提高机关作风建设科学发展意识。与科学发展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相比,与法院的地位和肩负的责任相比,该院过去的作风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个别法官对待当事人的态度简单生硬,庭审作风有待改进;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少数同志工作作风不够踏实,抓工作措施落实的力度还不够大,重点工作的成效不够明显。今年以来,该院通过探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的方法和形式,建立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确保作风建设持续进步,全院干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公正廉洁意识进一步增强,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以及各项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的形象进一步树立,以优良的作风促进了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二是建立切实可行的作风建设具体抓手。该院以往的作风建设成效不够理想,在接待当事人、法官与律师交往、司法礼仪等方面,规范化建设还没有达到预期的水平,部分干警对存在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够深入,纪律松懈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反弹,作风建设的系列措施方案还未得到广大干警接受认可。今年3月,该院启动了《作风细则》制定工作,院作风办在广泛征求全院干警的基础上,先后三次组织各部门领导进行讨论修改,三次报请党组研究,至4月上旬,顺利完成了《细则》制定:一是“细”,《细则》共有41条,包括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和投诉处理六个方面;二是“全”,既对普通干警的工作、学习、生活等进行量化管理,也把领导作风纳入考核范围,既对干警8小时内的职业行为进行规范,又对8小时外的生活提出了要求;三是“实”,整个《细则》条款简单明了,每一条款都附有相应的分值,使得作风建设的日常管理有了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抓手,与《审判绩效考评评分细则》、《司法调研和宣传工作考核办法》一并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工作之中。
三是强化落实作风建设监督机制。为保证细则实施的有效落实,作为配套管理,该院还出台了《机关作风督查巡查工作实施办法》,对检查工作的分工、程序、要求等都做了严格规定。成立了两个检查组,一个是督查组,由院领导轮值带队,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业务庭的负责人组成,每月督查不少于二次;另一个是巡查组,由纪检组长带队,院作风办组成,负责日常的巡查抽查。检查组严格按照机关作风巡查工作实施办法开展督查巡查工作,由监察室根据轮值表进行及时联络督促。两个检查组对全院范围内的接待、庭审、内务管理、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进行记录,检查结束时,每个检查人员在制式的督检表(巡查表)上进行签字,带队院领导审核签字。院作风办每月对督查巡查情况记录汇总,向院长办公会汇报,对发现的先进典型提出宣传或表扬的建议,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