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下关法院调解工作“百日竞赛”活动效果明显
作者: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11-03 浏览次数:470
本网南京讯:为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总体水平,促进和谐司法,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南京下关法院自
一是切实强化调解意识。调解工作是民事诉讼促进社会和谐最有效的方式和优良传统,在“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形势下,重疏导、高效率、少对抗解决纷争,更利于修复社会关系,缓解司法压力,是人民司法为人民的重要举措,更是法院审判工作与人民同心、与时代同步的现实需求。下关法院从强化思想意识入手,使全体审判人员深刻认识调解是司法效益最大化的有效路径,努力提高调解能力,愿调解、多调解、善调解。
二是深化理念、深层解纷。“和为贵”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和风细雨中化解难题是多数当事人的内心愿望。下关法院注重以民族传统文化和社会主流价值观为主线,通过学习先进审判经验、交流心得体会等措施,深化以“赢得信任、善待包容、责任意识”为核心的调解理念,在情法交融、息讼止争的同时,引导当事人重新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和谐处事,理性维权。
三是进一步发挥品牌优势。“人民调解工作室”是下关法院的特色品牌,该院通过增聘调解员、增设调解室,提高调解室纠纷处理承载能力,最大限度吸纳待处理纷争;以是否具备调解可能为标准,实行民商事纠纷的分层处理和婚姻家庭、继承、劳动争议、合伙、相邻关系等7类案件的调解前置。同时,充分利用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体系,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指导、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立案审查、诉讼保全和案件排期等工作环节,在方便群众诉讼、满足群众诉求的过程中,让调解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调解室80%以上的调解成功率对全院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工作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四是推行全程式诉讼调解。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坚持庭前、庭中、庭后、宣判前“四环节调解法”,注重把握调解时机,因人制宜、因案制宜,讲求调解艺术和方法,尽可能提高调解成功率。邀请人民陪审员协助调解,借助人民陪审员与民意相通的优势,通过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尽可能修复社会关系,缓解对立情绪,妥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