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法院多措并举加强立案调解
作者:倪小涛 发布时间:2009-11-03 浏览次数:563
本网南通讯: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为方便当事人诉讼,缓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设立诉前调解中心,调解中心秉承 “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坚持“惠民、便民、利民”工作方针,多措并举,扎实开展诉前调解,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得到了群众的赞誉。
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求全院干警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统一思想,准确理解立审分立原则,深刻理解诉前调解的积极作用,全面推行诉前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调解职能,及早化解诉讼矛盾,提高审判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聘用人员专职调解。开发区法院聘请一名长期从事基层工作的退休干部作为人民调解员参加诉前调解工作。该同志由院党组从辖区四个乡镇推荐的干部中选拔产生,具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和积极为辖区群众提供服务的工作积极性。自6月份开展工作以来平均每月调解成功案件6-7件。
三是诉前保全推动调解。在立案审查阶段,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时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一些法律明确、基本事实清楚案件,在财产被采取保全措施的压力下,在诉前调解中心的积极推动下,双方当事人通常都能坐下来协商,使纠纷得到顺利解决。
四是立案提示促进调解。在立案时,向当事人宣传法律知识,进行诉讼成本的分析,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和执行风险,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更加经济、快速的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