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要不是法院的提前介入,我老伴的死亡赔偿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到手!”20091021,一起交通损害赔偿案的被害人家属来到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法院感谢法官时说道。

20095月,家住虎丘街道的73岁老太在横穿马路时被一轿车撞上,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害人和肇事司机承担同等责任。被害人家属不能接受亲人被撞身亡的事实,情绪极其不稳,多次到街道、交警部门甚至到市政府上访,提出巨额赔偿要求,并扬言要去南京、北京上访,一度扰乱相关部门的正常工作。交警部门多次召集被害人家属和肇事司机进行调解,但总是不欢而散甚至大打出手。这事引起了金阊法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在了解案情后立即跟交警部门取得联系,旋即启动诉警对接机制,主动提前介入。同年9月,金阊法官组织被害人家属、肇事司机、保险公司到金阊法院设置在金阊交警大队的交通巡回法庭进行调解。调解法官认真分析赔偿数额分歧大的原因,现场说法,就被害人家属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商业险等问题一一释疑解惑。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疏导,保险公司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抚慰金的最新答复,同意就商业险、交强险一并解决,从而大大缩小双方赔偿分歧的差距。至此,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两年来,金阊法院与辖区交警通过诉警对接机制,在“交通巡回法庭”成功调解108起易激化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避免48件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