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改进审判作风 扩大警示教育成果
作者:张雪明 张进 发布时间:2009-10-30 浏览次数:453
本网盐城讯:今年以来,东台法院党组在2008年取得良好工作业绩,荣获全省法院系统集体一等功的基础上,再下功夫,以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在认真排查问题,明确廉政风险节点的基础上,认真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反腐倡廉惩防机制的主要精神,多措并举,扎实整改,努力扩大警示教育成果,取得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成绩。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坚持廉政首位意识。教育全院干警增强党性原则和政治敏锐性,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使干警言行都体现出政法干警的先进性。
二是将廉政风险环节责任到人,确定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将整改与防范并举。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等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的作用,将纪检监察关口前移,加强案件审、执过程中的监督,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是加强与审管办等部门的联动,对需委托评估、拍卖、变卖、执行款物交接的执行案件先行介入,对流程节点和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纪检监察部门与审管办联合定期开展执行款物管理专项检查,严防发生执行款物被拖延发放、贪污、挪用、坐支等问题,确保审判执行程序公开公正运行。
四是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将案件质量评查与差错案件责任追究相协调。审判管理部门对上诉案件进行审查,结合纪检监察、立案信访部门交办的申诉信访,对重点跟踪督查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上级机关交督办的案件,当事人反映不规范不廉洁的案件,当事人久诉不息的案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关注的重点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及时将评查情况与纪检监察调查掌握的情况结合起来,综合评价承办法官有无过错、应否担责及差错责任的大小,并根据审判委员会的决定意见报由纪检监察部门按规定追究责任。
五是继续开展创建廉洁示范庭活动,将庭审能力考评与廉洁示范庭创建相协调。审判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对全院审判人员庭审能力考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对庭审公正、庭审效率、庭审艺术、庭审小结进行评析,纪检监察员对法官的庭审形象、司法礼仪进行点评。审判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定期和不定期随机抽查听庭,对庭审明查暗访、巡视检查,促进庭审能力的提升,有效解决法庭“脏、乱、差”和庭审中举止不端庄、语言不文明、行为不严肃、着装不规范等问题,深化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
六是规范法官律师关系,将诉讼事务管理与规范法官律师关系相协调。在立案大厅设立诉讼事务导诉窗口,专人负责对来院律师提供规范、快速、便捷、人文的诉讼服务。根据纪检监察部门提供的律师资料信息,有序转递诉讼材料,查询案件信息,接待引导分流,安排约见事宜,构筑法官与律师之间的隔离带,保障法官与律师之间的正当交往关系。
七是开展“百案回访”活动,组织相关人员对有重大影响案件、被发改、再审和重审案件、涉访和涉困以及涉及群体利益的案件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进行回访,听取他们对案件审执、法院干警的审判作风、审判纪律执行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加强监督的过程中,实现纪律作风整顿,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促进法院与群众、法院与社会的真诚沟通,为建立良好的司法环境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