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法院将诚实信用原则应用调解案件提高自动履行率
作者:刘勇 发布时间:2009-10-14 浏览次数:550
本网连云港讯:江苏省赣榆县法院将和谐司法的理念贯穿审判的全过程,高度重视调解发挥的作用,在调解案件中将诚实信用原则贯穿始终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债务,确保案结事了,大量的纠纷化解在执行之前,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具体做法有:一、对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履行协议的,向债务人释明诚实信用原则的重要性,促使使其遵守约定按期履行义务;二、运用附条件调解法,引导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时附加违约条款。在双方协议的期限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期履行债务,将受到违约惩罚,促使债务人按期履行债务;三、设立调解案件信息登记制度。掌握当事人联系方式,凡调解案件调解书下发后,在调解履行日期前1-2天法官通过各种方式督促当事人要诚实信用按期履行债务。
通过法官们的努力,今年前三季度该庭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85%,减少了当事人诉累,缓解了执行压力,取得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