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下关法院多措并举促调解 和谐司法事了案结
作者: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10-14 浏览次数:532
本网南京讯:2009年以来,为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总体水平,促进审判执行工作良性运行,南京下关法院以“和谐司法,事了案结”为宗旨,多措并举促调解,取得了显著成效。上半年,民事案件调解率首次位列全市基层法院首位;1?9月,各类案件调解率达到43.26%,同比上升3.81个百分点,再次处于领先地位。受到上级法院的好评。
一是深化改革,放大人民调解室功能作用。今年7月,下关法院通过增聘调解员、增设调解室,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室的纠纷处理承载能力;以是否具备调解可能为标准,实行民商事纠纷的分层处理和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7类案件的调解前置。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更多的民商事纷争,在方便当事人的同时,缓解持续上升的民事案件压力,实现司法效益的最大化。施行以来,纠纷受理和调处数量增加一倍以上。
二是组建诉讼服务中心,提升调解渗透力。充分利用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体系,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指导、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立案审查、诉讼保全和案件排期等工作环节,在方便群众诉讼、满足群众诉求的过程中,让调解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三是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实行全程式诉讼调解。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坚持庭前、庭中、宣判前、庭后“四环节调解法”,注重把握调解时机,因人制宜、因案制宜,讲求调解艺术和方法,尽可能提高调解成功率。邀请人民陪审员协助调解,借助人民陪审员与民意相通的优势,通过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尽可能修复社会关系,缓解对立情绪,妥善解决纷争。
四是开展竞赛活动,完善激励机制。自三季度以来,下关法院在全院开展“案件调解百日竞赛”活动,在强化民事案件调解工作的同时,同步推进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和行政案件协调机制,通过和谐司法、减少对抗,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活动中,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法官和业务庭予以通报表扬。
五是搭建交流平台,提高法官调解能力。日前,下关法院组织全体业务庭法官召开调解工作会议,进一步深化调解意识,提高调解能力。会议传达了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邀请在人民调解室工作的老庭长和人民调解员向年轻法官传授调解经验,学习了大丰、泰兴、苏州等地优秀法官的办案经验,交流了工作中的心得体会。经过学习,大家进一步认识到,调解是高质量、高效益的审判,是高水平司法能力的充分展现,做好调解工作是彰显司法人民性的重要路径;通过交流,“调解优先”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调解工作中的好做法、好技巧得到了推广,为法官调解技能的进一步提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