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泰州讯:自己身处缓刑考验期,却为了哥们义气,一念之差,犯了窝藏罪。近日,当事人谭某被泰兴法院依法撤销缓刑考验期,并被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三年。
2009年4月3日,谭某因犯聚众斗殴罪被泰兴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谭某却并未汲取教训,仍然无视法律,意气用事。同年7月20日左右,谭某将参与聚众斗殴案的同案在逃犯罪嫌疑人崔某窝藏在自己的工作地点十余天不报,并以班组负责人的名义为其安排食宿及工作,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谭某不久后即被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法院审理查明,罪犯谭某无视法律、法规,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情节严重,其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遂依法撤销了谭某缓刑考验期,执行原判刑罚。朋友之间遇事相互帮助是无可厚非,但凡事都该有个度,尤其是在当今法制社会,谭某置法律于不顾,不分情况,没有原则地盲目讲义气,最终触犯了法律,酿成了苦果,受到了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