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干部要念好“四字经”
作者:辛爱农 董海芬 发布时间:2009-09-23 浏览次数:484
本网盐城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新情况、新形势、新任务,对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如何才能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完成反腐倡廉的艰巨任务和神圣使命,真正成为“党的忠诚卫士、群众贴心人”,笔者认为,必须紧紧抓住公平正义这个价值取向,念好“四字经”。
一是公道正派。即要做到“ 心正”、“ 口正”“和身正”。“ 心正”就是心态要正,不整人,不害人,办事公道。“口正”就是不畏权势,敢讲真话,言行一致;“身正”就是树立形象,公正清廉,当好楷模。在这里,“心正”尤为重要,“心于内而行于外”,心态是一个人内心世界的总和,只有心态放好了,才能做到“口正”和“身正”。
二是清正廉洁。“其身正, 不令而行; 其身不正, 虽令不从”。选择了纪检监察工作岗位, 就意味着在生活作风各方面对自己要求更严、标准更高。在工作和社会交往中必须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顶得住压力,自觉遵纪守法,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应有的觉悟和品格。要牢记“两个务必”, 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 遵守办案纪律, 接受社会监督, 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做到慎行、慎独、慎微、慎友, 成为严于律己、勤政廉洁、品德高尚、情趣健康的表率, 成为党和政府信任、广大群众信服的忠诚卫士。
三是求真务实。“真抓实干, 务求实效”。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放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把握、去运筹、去开展, 不断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首先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要用求真务实的精神指导促进纪检监察工作;其次,要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只有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诚实守信,才能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再次,要实事求是,秉公办案。在办案中要注重从实际出发, 敢于“碰硬”、敢于“较真”, 以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为准绳,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降低工作要求和标准。要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深入开展监督检查, 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违背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行为,为营造健康和谐的发展环境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四是开拓创新。首先应不断加强学习,广纳新知,增强理论功底,提高自身素质;其次应树立创新意识。创新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发展的动力,面对反腐败工作形势的变化,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面对新任务、新问题,要不断创新工作办法,探索新的措施,不断摒弃那些不合时宜的做法,大胆探索,充分运用高新科技手段,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形势发展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