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沧浪法院贯彻能动司法 畅通民意表达四大机制
作者: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9-22 浏览次数:470
本网苏州讯:国庆前夕,苏州沧浪法院贯彻能动司法理念,主动畅通民意表达,通过四大机制发挥作用,不断改进司法理念,适时调整具体措施,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全面提升自身服务“三保”能力。
第一,“院庭长接待日”制度。该项制度虽已实施了近十余年时间,接待群众千余人次,但在当前新的时代背景下,院党组高度认识此项制度的深刻意义与功能效果。接待频率从先前的每周一天增加为现在的每天进行,实现了群众随时来访,随时都有领导第一时间接待,切实解决来访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化解其中不稳定因素,提升接待效果。
第二,涉诉信访工作制度。在院党组的精心部署下,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其听取民意、了解民情的重要作用。在立案窗口设置专人负责日常信访接待、释明、处置、协调;在办公室设置专人负责人民来信、院长信箱的登记、沟通、转办、回复;完善全院各部门的联动工作,了解社情民意,解决实际问题。
第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坚持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的公开审理和参加座谈会,不断加强日常联系。坚持每年就重点类型案件审判情况、新法律法规贯彻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项汇报,保证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充分了解,并能及时听取其意见建议,拓展了法院接受监督、促进公正的重要途径。
第四,人民陪审制度。强化人民陪审在公正司法中的促进作用,有针对性地邀请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发挥其来自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融社情、民意、法律于一身,保证案件症结的化解思路能从群众思维出发,从而理解问题,解决问题,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