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日前,无锡中院民一庭在青阳法庭依法不公开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这是该庭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认真学习马锡五审判方式,切实将司法为民宗旨贯彻到审判工作实践的又一具体举措。

这起案件因上诉人吴某提供的地址有误,未能及时收到法院邮寄的传票,导致案件审理无法如期进行,被上诉人秦某因此而认为是吴某提供虚假地址,故意拖延诉讼。经承办法官与吴某电话联系,得知其最近人在上海,确实不知案件的审理日期。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向被上诉人秦某作了耐心的解释,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合议庭决定将该案延期开庭审理。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居住在江阴市青阳镇,为减少当事人的奔波之苦,本着就近就便的原则,承办法官当即决定将本案审理的地点改在青阳法庭。这一人性化的安排,不仅缩短了当事人参加诉讼的距离,更拉近了当事人和法官心与心的距离。当天审理结束后,当事人紧紧握着法官的手深情地说:“感谢法官处处为我们着想,从这种细小的安排中,我们真切地感受到你们是可以信赖的法官,无论案件的处理结果如何,我们都会欣然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