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崇安法院集体公开宣判一起连环“骗保”案
作者:王学军 姚鑫 发布时间:2009-09-11 浏览次数:713
本网无锡讯:想赚钱,于是把主意打到了保险公司头上。骗保!修车不花钱,还能吃差价。有人用这种方式“发家致富”。昨日上午,崇安区人民法院召开宣判大会,对15名故意制造假车祸骗保者进行进行宣判,并进行普法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预防和打击保险诈骗工作,机动车辆保险诈骗为其中的重点。
车主与修理厂合谋做手脚
早上9点,能容纳千人的宣判庭座无虚席,最早到现场的是某保险公司理赔部杨经理,带了10位保险勘查员前来旁听集体宣判。对于保险勘查员来说,每一个细节都要十分谨慎。“每起骗保案都是骗子精心设计的局,稍不留神就会损失惨重,来现场看一下,起到警示作用。”该经理表示。
07年8月开始,市区多家保险公司都遇蹊跷事,事故车会离奇起火,同一车辆密集出车祸,而且理赔时经常会遇到一些“熟面孔”,他们怀疑,这些“熟面孔”是职业骗保者。公安机关经过多日缜密调查,破获这起社会闲散人员、维修厂员工合谋制造事故连环“骗保案”,抓获了15名犯罪嫌疑人。
为了私利,车主与不良修理厂与合谋,在车上做手脚,通过增加损失、重复索赔等手法,向保险公司骗赔。开始的时候,只是帮朋友忙,后来分到钱了,就参与进来”。庭审中,修理工王某坦白,一辆事故车,可能涉及几十种零件需要更换。实际操作中,对一些零件只修不换,或者更换低价杂牌零件,骗取保险公司更换正厂零件的赔偿金,这里面差额很大。
假车祸造成真事故
从表面上看,骗保,车主既修好了车,又获得了赔偿,甚至还拿到差价,获益不少。然而汽车骗保滋生诸多问题,并不像车主表面看到的省心省事。车主故意制造假车祸,也很有可能制造出真事故,去年6月晚,被告人陆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省道上行驶,疏于观察路面情况,遇情未采取有效措施,撞倒行人,制造“假车祸”,驾车脱离现场,行人经抢救后无效死亡,陆某对这起事故负主要责任。
骗保者均被判刑
据法院调查,从07年8月至08年12月,被告人陆某、王某等15人多次采取汽车故意撞击相撞等手法,致使车辆损坏;故意将汽车点燃,致使汽车被烧毁,骗取保险公司的保险金,共计人民币46万元。
无锡崇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路某、王某等15人,分别共同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罪名成立。陆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决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罪并罚。本案中,其他被告人也被各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