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近年来,洪泽县委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政治高度十分重视法院执行工作,仅2008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县人大主要领导先后四次到洪泽法院就执行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并相继从四个方面为解决“执行难”作出安排和协调,从而在全县上下营造了支持执行、协助执行的良好执法环境。该院执行工作也连续三年实现了跨越式了发展:执行案件执行率由2007年的46%上升了2008年的56.13%,今年18月份的实际执行率已经上升到77.66%,在执行结案清理活动中,80件国标案件和242件省标全部执结。法院在执行工作创造的和谐执行方法还被县委、县政府树为服务大局的模范项目。

一、建立执行工作领导机制。去年初,县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执行工作,形成了成立了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公检法三长为副组长、县直各部门和乡镇一把手为成员的执行工作协调小组。县委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重视支持法院执行工作,要求党政部门积极配合支持法院执行工作,要求社会各界充分理解法院执行工作,并把各部门配合、支持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纳入综治目标考核,由法院负责实施。县委政法委还将涉及执行案件的镇和部门,以督办单形式进行责任明确,并安排专人定期到有关镇和部门跟踪、督办案件清理情况,每月发布督查通报。

二、建立执行工作保障机制。县委从政治关心和物力、财力保障上对法院执行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先后解决执行局升格问题、执行局长职级问题,为执行人员拔会专款15万元解决执行装备落后问题,执行局新增执行车辆一台、执行人员人手一部笔记本电脑。为有效解决部分案件因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问题,自2007年,该县就设立了执行救助资金,并由最初设立时的每年5万元增加到今年的28万元。三年来,该院执行工作连续三年保持零投诉。

三、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该县县委把支持执行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县委执行工作协调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通报情况、研究协调实际问题。先后建立了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执行案件交办、督办制度。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县委政法委将“国标”、“省标”案件全部交办到有关镇和部门,明确了提供执行案件线索、协助执行和解等责任,保证了清案工作的顺利完成。县委政法委还将公安局特警队作为法院执行工作的机动力量,遇有重大案件执行,执行局长有权提请政法委调动特警配合法院执行。县委政法委将通过进一步协调,明确了法院利用公安治安网络院查找被执行人的相关职权,有效地解决了被执行人下落难寻的问题。

四、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为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支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县委建立了由县政法委牵头,人民法院具体负责,各部门分管领导、各镇综治办专职主任、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各村(居)民委员会的治调主任为成员的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县委政法委专门行文,从而真正实现了法院、公安、工商、房管、土地、银行、税务等部门执行联动。从而通过网络更加及时有效地获取执行线索,送达法律文书,化解对立情绪,实现了司法机关与基层组织、有关部门的互动和司法资源与社会资源的互补,走出了一条充分整合资源,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执行的新路子,执行案件的和解率同比上升了近10个百分点,实际执结率同比上升了2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