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切实解决婚姻家庭纠纷、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铜山法院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法庭吸收长期从事妇女工作的妇联组织人员参加合议庭。在工作机制和方法上落实五项举措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规范诉调对接操作程序,提高解决家事类纠纷效率。铜山法院和铜山县妇联联合出台《婚姻家庭类纠纷诉调对接操作规程》,明确诉调纠纷类型、委托调解流程、调解效果确认方式。主审法官就案件实体和程序问题、调解思路和技巧作出相应指导,充分调动起县镇村三级妇联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的工作能动性。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研讨工作问题。铜山法院和县妇联组织实行双向联席会议制度,两家单位共同举办和参加妇女权益保障主题的会议活动。法庭和县妇联组织定期进行工作的反馈和回访,及时反映妇女维权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交流探讨,研究对策。

开展多种方式业务培训,落实工作绩效考核机制。铜山法院和铜山县妇联加强合作和沟通,共同关注重大妇女权利受侵害案件。广泛开展对妇女维权工作者的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法律知识讲座等一系列活动,提高维权合议庭成员和其他妇女维权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同时加强对其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形成有力监督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妇女维权工作水平。

注重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审判经验。铜山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成员充分吸取“马锡五审判方式”精神,针对审判中发现的重要问题,走出法庭,到当事人身边去,进行深入而广泛的调研,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对策。及时总结和借鉴审判经验,用先进的理论指导审判实践。

加大维权工作宣传力度,增强司法裁判的社会认同。铜山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争办精品案,树立典型事例,加强宣传力度。通过网络、媒体、制发宣传资料等恰当方式让社会了解法庭妇女维权工作的进展,让公众知晓妇女维权工作的重要性及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执行力,达到“处理一案影响一片”的效果,以此得到社会普遍的理解和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