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生前透支 死后父母还债
作者:孙标 王磊 发布时间:2012-04-05 浏览次数:295
信用卡持卡人死亡后,未还清的透支款项应当由谁来归还?近日,建湖法院对一起信用卡纠纷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持卡人虽死亡,但继承人应在所继承的财产份额内,对该笔欠款承担清偿责任。
2009年11月,刘某向某银行信用卡中心申请办理贷记卡,在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后,该行向刘某发放贷记卡一张。嗣后,刘某在持卡消费中发生透支,2009年12月9日刘某发生车祸死亡。2012年2月,银行因催讨欠款无着,遂将刘某的继承人刘父、刘母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刘某积欠的本金、利息等合计9124.68元。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使用信用卡期间,拖欠透支款项长期不还,现刘某死亡,被告刘父、刘母系刘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且未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应视为接受继承,故应在继承的遗产份额内承担清偿责任,原告要求两被告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