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旁听江宁法院一起执行异议案件庭审
作者: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8-24 浏览次数:490
此次公开听证的案件系异议人东渡房地产公司关于申请执行人郎平与被执行人刘义、俞维凤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异议一案。江宁法院执行局依法由3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通过一个多小时的审理和合议,当庭作出了一审裁定。庭审结束后,参与庭审观摩的人大代表从庭审程序、庭审能力、庭审形象以及裁判文书四个方面进行了认真评议,对完整流畅的庭审结构、规范有序的庭审程序和审判长的庭审驾驭能力以及准确归纳争议焦点、有序组织举证、质证、认证和辩论等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庭审细节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
通过这次庭审观摩,全体执行人员普遍感到庭审规范对案件审判质效与公正的重要性,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不能仅仅局限于外出执行,还要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着力提升执行异议听证质量、效率,积极推进执行机制创新,确保执行听证效果,让当事人有理说在庭上、有证质在庭上,准确认定证据和案件事实,做到公平、公开、公正裁决执行异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