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
作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8-21 浏览次数:408
本网南京讯:近日,南京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部署全市法院刑事审判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对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总结。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文康同志到会,对下半年全市法院刑事审判主要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是坚持以保障经济、社会稳定为首要任务,忠实履行依法服务“三保”的重大司法使命。要致力保障经济增长。切实树立服务经济、促进增长的意识,要更加审慎地判断金融危机背景下特定行为对经济发展的危害,定罪处罚要更加充分地考虑是否有利于保障经济增长。要重点打击制假售假、破坏生产资料、商业贿赂等直接影响经济发展的各种金融犯罪,要防止不当裁判导致企业破产、大量工人失业的情况发生。要着力保护人民权益。依法从严惩处侵害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犯罪,依法重点打击制售假冒农资、非法传销等影响民生的犯罪,在征地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切实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下大力气做好附民赔偿工作,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对于危害国家安全、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犯罪,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要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稳、准、狠”的打击效果。慎重处罚涉及拆迁拆违、涉及群体纠纷、涉及民族宗教的刑事案件。坚持加强与各政法机关的协调配合,有效发挥打击犯罪的整体合力。
二是正确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死刑政策,努力实现死刑案件审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准确把握国情、区情,继续坚持贯彻党的死刑政策。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公然与社会为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坚决依法判处死刑;对于因民间矛盾纠纷、感情纠葛引发的犯罪,要下功夫做好附民调解工作,依法慎重把握死刑适用。
三是认真落实中央司法改革部署,积极稳妥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要牢牢把握依法原则、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循序渐进原则、公开透明原则、简便易行原则和实事求是原则等六个基本原则。要加强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实务骨干和调研骨干的优势,借鉴先进法院的经验,吸纳专家学者的意见,争取相关机关的支持,确保人员、时间和工作“三落实”。在全力保障雨花台区法院完成最高法院试点任务的基础上,全市其他法院也要加强学习、实践,为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工作打好基础。
四是努力夯实刑事审判工作基础,切实抓好刑事涉诉信访案件的源头治理工作。要切实提升案件审理质量,全力避免因审判工作不当而产生新的涉诉信访案件。要切实加强释法说理工作,继续执行市法院《关于建立并推行刑事审判判后释法工作制度的意见》,加强判前说理工作,引导当事人理解和尊重法院裁判。要坚守依法、依政策裁判的底线,绝不能作出违反法律政策的判决,坚决维护法治的权威,耐心、细致、有效地做好说理工作。
五是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在抓落实上下功夫求实效。对每一项工作,都要有布置、有检查、有指导、有讲评,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检查督促。建立推行瑕疵刑事案件评查制度,切实促进司法能力的提升。继续采取措施,促进审判绩效的不断提高。继续有效地组织开展好依法严惩严重诈骗犯罪专项活动,严格按照方案推进,注意总结宣传、扩大效果。进一步推进少年法庭工作,加紧筹备独立编制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综合庭,扎实开展少年心理司法矫治、恢复性少年审判等特色工作。要继续加强刑事审判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和廉政作风建设,确保刑事审判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提升刑事法官认识和把握国家大局、社情民意、法律精神以及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以清廉公正高效树立司法权威。要大力提倡和培养刑事法官的为民之心、务实之风、创新之能。
会议由市法院刑一庭庭长李畅主持。市法院刑二庭庭长于刚对上半年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作了总结。市法院刑一庭、刑二庭副庭长、审判长,各区县法院分管院长、刑庭和少年庭庭长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