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法院四项措施加强民商事案件立案审查
作者:徐明成 傅德洋 发布时间:2009-08-20 浏览次数:486
本网淮安讯:淮阴法院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出发,为方便和保护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积极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民商事案件的立案审查工作。
一是加强对当事人资格的审查。通过进行当事人地址确认,防止个别当事人规避案件地域管辖,虚构、乱写地址,虚设、乱列被告。
二是加强对诉讼利益的审查。避免出现无利益、无根据之诉,防止个别当事人规避法律或钻法律漏洞进行恶意诉讼,扰乱司法程序,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三是加强对诉讼证据的审查。防止个别当事人以与案件无关的证据误导审判人员。
四是规范新类型案件立案,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予以受理的新类型案件,坚持逐级请示,以统一法律适用,避免草率收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