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日前,淮安市淮阴区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李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一千元。

20084月中旬,被告人李某伙同华某(已判刑)假冒母女,由被告人李某冒充华某的女儿雷某,与李某某(男,32岁,本案被害人)相亲欲骗取钱财。2008423,被告人李某与华某跟随李某某至淮安市淮阴区吴城镇李某某家中,被告人李某冒充雷某与李某某到淮安市淮阴区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骗得李某某家现金人民币21000元。200851,被告人李某从李某某家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