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近日,南京白下法院受理了一起原告孙某诉被告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孙某在诉状中称,20083月,原告在网上与丛某结识,并以八折的优惠价格向丛某购买苏果各门店通用的购物券。同年4月,丛某欲出卖350万元的苏果购物券,原告提出直接跟被告交易,丛某便带原告到被告黄埔路连锁店。原告将200多万元的现金交给黄埔路连锁店会计,并收到会计出具的书面材料,写明:今丛某订购苏果券350万元,仅限丛某和孙某同时领取。后原告陆续从被告下属门店拿到了购物券。同年429,原告与丛某又向被告扬州路便利店用缴纳了现金和银行本票共计208万元,订购260万元的苏果券,并收到扬州路便利店出具的盖有公章的书面材料,记载:今丛某订购苏果券260万元(仅限丛某、孙某同时领取)。同年5月初,原告又通过丛某分别向被告扬州路便利店缴纳了现金和银行本票共计288万元现金,购买被告360万元的苏果券,被告扬州路便利店也向原告出具了盖有公章的书面材料,记载:今丛某订购苏果券360万元整。仅限孙靖君、丛林来取。被告在收到原告上述496万元订券款后,却未按约定向原告提供620万元的苏果券,也未退还订购款,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原告现金496万元并承担利息损失。

据悉,因购买代币购物券引发诉讼的案件在白下法院尚属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