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买房纠葛 近日握手言和 南京中院民四庭就地办案化解纷争侧记
作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7-22 浏览次数:710
本网南京讯:转变审判理念,积极探索积累审判经验,变法官座堂问案为主动上门办案。近日,民四庭就一起长达五年之久的房产纠纷,就地办案,就地调解,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张某于2004年3月与某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以58万元的价款,购买位于江宁区某小区的商品房一套,由于该商品房系装潢展示房,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一份,并支付装潢款12万元,房屋交付时间为同年
本案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剑拔弩张。合议庭考虑到涉及民生问题,尤其是在发生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没有就案办案,而是站在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高度,开拓思想,研究案情,讲究办案技巧。在曹晓红庭长的带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