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玄武法院邀请企事业单位座谈宏观经济形势下劳动审判工作
作者: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7-21 浏览次数:506
本网南京讯:为进一步落实人民法院联系企业活动各项要求,及时了解和掌握当前形势下企业在用工方面的司法需求,有针对性地向企业宣传劳动法律,增强企业合法用工的法律意识,更好地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玄武法院于
座谈会上,该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庭陈新娣庭长首先介绍了当前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总体情况,就案件审理过程中常见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与会代表畅所欲言,他们对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大家一致认为,尽管企业因劳动纠纷成为被告,但经过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的释明,企业对于劳动法律法规的认识、对于立法精神的把握不断深化,纠正了以往劳动合同法实施就是“狼来了”的错误思想,进而通过完善内部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从源头上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稳定了员工,也节约了成本。
与会代表还就各自单位在劳动人事管理方面出现的实际问题、遇到的实际困难进行了咨询,就如何进一步加强企业与法院沟通,如何妥善化解已有的纠纷,如何防范新纠纷的产生等提出了建议。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庭的法官对与会代表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耐心解答。
玄武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传松出席座谈会。李院长指出,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劳动争议案件日益呈现出“调解难、事实认定难、法律适用难、服判息诉难”的特点,这就要求法院在案件处理时做到五个方面:一是在审判理念上由单方面保护劳动者向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维护用人单位的生存发展并重转变;二是在法律适用上坚持劳动法律法规与劳动政策相结合,准确把握立法精神;三是在审理方式上更加注重调解方式化解劳动矛盾;四是加强法院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沟通和协调;五是继续加强法院联系企业工作。李院长要求,会后要对代表们提出的各类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总结和梳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解决方案,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更好地服务企业,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