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恶的发生往往就在身边?无锡北塘法院法官提醒市民谨慎熟人犯罪
作者:周静 庄莉莉 发布时间:2009-07-16 浏览次数:709
本网无锡讯:近日,无锡北塘法院刑庭整理案件时发现,发生在熟人之间的诈骗、盗窃和故意伤害类案件逐渐增多。有的是血脉相连的亲属,有的是一墙之隔的邻居,有的是朝夕相处的同事,甚至是志同道合的朋友……法官指出,正是这种关系的便利,让犯罪人更容易取得信任和作案时机,对后果的预期也不是很严重,所以容易因贪念铤而走险。
在同一家公司工作的徐军和陈林是无话不说的好朋友,两人为了购物方便,都在同一家银行办理了信用卡。2008年年底的一天,陈林称自己的卡丢了,着急买些年货,要借徐军的信用卡先用用。徐军早已把陈林当作公司的死党,也没多想,就把自己的信用卡借给了陈林。然而,让徐军没想到的是,年过完后陈林便再没回公司上班,手机也成了空号。徐军认为自己在信用卡里也没什么存款,就没留意挂失,直到银行向其催款时,他才诧异地发现自己的卡已经被陈林透支消费了上万元。
罪恶是双手往往伸向身边的人,这不禁令人毛骨悚然。北塘法院刑庭庭长包宇红分析了原因,诈骗案件往往都是通过博取被害人的信任,采用虚构事实等手段,骗得被害人主动给予钱款,熟人容易轻信;盗窃案件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选取自己较为熟悉的地点和对象下手成功率较高;故意伤害中被告人往往都是采用暴力手段造成被害人伤势,熟人之间的矛盾面临挑拨、欺骗等感情纠葛更容易情绪激动,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
包庭长指出,对身边人的轻信和疏忽导致类型案件多发的情况,无论是给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还是对法院的审判工作都带来了压力,提供给广大市民些许注意事项以帮助识别:对身边亲近的人提出的有吸引力的利益条件要谨慎,应对对方一贯的做事态度及其家庭情况多做了解,不要急于作出承诺。各单位应加强对财物的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巡查力度。个人也应当增强防范意识,不要随意向他人透露财产情况,对涉及财产的钥匙等也要仔细保管。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宜忍让不宜争强好胜,宜冷静不宜冲动莽撞,宜化解矛盾不宜激化矛盾。这样才能减少故意伤害案件的发生。